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工作要求,9月30日,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廊坊市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标志着永定河廊坊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协调机制正式建立。
廊坊市政府副市长赵静波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凤顺,市水利局局长任建国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永定河流域沿线区(县)相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涉及廊坊市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相关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落实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各项任务等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将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一体化实施,有效改善在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跨区域协调难度大、工期滞后、投资计划完成率较低的现实问题。通过政企协调联动,不断提升流域协同治理能力,促进“四河”目标早日实现,实现永定河治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